转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201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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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4年01月06日下发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13〕594号]。
按照本通知要求《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考评实施办法》将于2014年03月01日开始执行,其要求相较于《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考评实施办法(暂行)》更为细致,望各项目监理机构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在实际的监理工作中贯彻实施。
四川三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总工办
二○一四年元月七日
附件: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
川建质安发〔2013〕594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008年12月,我厅制发的《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考评实施办法(暂行)》实施近五年来,对规范我省工程监理行为,促进监理企业及项目监理机构强化自我管理,提高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的专业化、科学化和标准化管理水平,促进监理服务质量的不断提升,确保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鉴于《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等标准规范已重新修订出台的实际,为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我厅对《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考评实施办法(暂行)》,进行了修订和完善,现予印发,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