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强调项目监理机构须报回公司资料的通知
发布201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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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三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川三咨(总)字(2015)001号
★关于再次强调项目监理机构须报回公司资料的通知
各项目监理机构:
《项目监理监理部监理资料管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试行已将近一个月,总体实施情况良好,结合项目监理机构反馈情况和指南相关要求,现对项目监理机构须报回公司资料作如下安排:
1、监理部动态管理表(指南P17)、顾客满意度调查表(指南P19)、监理工程项目调查表(指南P30)为指南规定须报回公司资料,此外,各项目监理机构还应报回项目效果图、监理月报(含工程节点、形象进度照片)、监理进场通知单。
2、监理部动态管理表同监理月报每月25——30日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公司总工办;顾客满意度调查表每季度填报,每季度第一个月交回总工办存档,监理进场通知单、项目效果图、监理工程项目调查表应在项目监理机构进场后,尽快办理收集交回公司总工办存档。
3、各项目总监每月的工资签发单,须交齐上述资料后由总工办人员签发。请各项目总监及资料员每月按时、按质、按量交回上述资料。
以上要求于通知发布之日正式实施,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四川三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总工办
二O一五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