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年度监理企业动态核查的通知》自查自纠的紧急通知
发布2014-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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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各现场项目监理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监理行业管理,维护监理市场秩序,规范监理行为,促进监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住建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企业动态核查办法》(川建发〔2014〕7号)和《关于开展2014年度监理企业动态核查的通知》要求,经研究,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决定在全市开展2014年度监理企业动态核查。本次核查自2014年6月16日起至8月20日止,分自查自纠、全面核查及核查总结三个阶段:自查自纠阶段(6月16日―30日)、全面核查阶段(7月1日―8月15日)、核查总结阶段(8月16日―8月20日)。
公司要求各现场项目监理机构就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要求展开各项目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核查:
1、 是否存在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
2、 是否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
3、 是否达到《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考评实施办法》合格标准;
4、 现场人员是否与监理投标文件一致,如不一致是否有相应手续;
5、 是否存在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自查后各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填写《四川三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工程监理企业动态核查现场自查表》并于2014年6月23日前上报公司总工办。
特此通知
附件一、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年度监理企业动态核查的通知(成建委〔2014〕157号)
附件二、《四川三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工程监理企业动态核查现场自查表》
四川三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总工办
二O一四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