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安监站: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组织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增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决定在我市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在建地基基础和主体施工阶段的保障性安居工程。
二、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情况,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工作宣传部署情况等。
(二)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建筑结构及抗震设防的勘察设计质量,以及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
(三)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三、检查安排
在前期自查的基础上,6月10日——12日由市建委相关处室抽派人员及专家组成巡查小组进行督查。分组安排如下:
第一组:高新区、锦江区、金堂
检查组人员:蒋毅宇、高非、徐冬艳、杨先平、李晓来
第二组:青羊区、成华区、新都、龙泉
检查组人员:刘明康、黄苑君、汤海滨、谢良卫、王学强
四、检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巡查小组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认真开展本次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到位。
(二)查纠结合,及时整改。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配合,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督促现场责任主体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处罚,提高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