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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必须十不准学习文件

发布2021-6-3
浏览量2095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都市建设工地扬尘治理

“十必须、十不准“

 

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成都市建设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攻坚行动取得实效,市住建局在原有“六必须、六不准”的基础上,结合目前建设工地扬尘整治工作实际,制定了 “十必须、十不准”,现印发你们,务必将“十必须、十不准” 落实到每一个项目,使工地扬尘防治得到根本性提升。

一、施工现场十必须

(一)必须规范打围,保持干净整洁。

(二)必须设置出场车辆高压冲洗设施。

(三)必须硬化主要施工道路、出入口。

(四)必须湿法作业。

(五)必须及时清运建筑垃圾。

(六)必须使用800目密目网覆盖裸土、建渣。

(七)必须分类有序堆码施工材料。

(八)必须规范张贴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识。

(九)必须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

(十)必须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备。

二、施工现场十不准

(一)不准车辆带泥出门。

(二)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

(三)不准使用名录外运渣车。

(四)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

(五)不准露天切割。

(六)不准高处抛洒建筑垃圾。

(七)不准场地积水、积泥、积尘。

(八)不准焚烧废弃物。

(九)不准干扰扬尘监测设备运行。

(十)不准干扰视频监控设备。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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