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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全国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工作的函》的通知

发布20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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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建质安发〔2014〕251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全国住宅工程质量专常见问题项治理重点工作的函》(建质质函[2014]25号)转发你们。请各地认真学习、领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工作的目的和要求,在前期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进住宅工程样板引路制度,在条件成熟时探索创建住宅工程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同时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应高度重视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强化人员责任,要求在建住宅工程项目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确定专项治理重点,落实专项治理措施。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各地要结合实际组织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参建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建设、监理、图审、检测等单位要加强对专项治理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结合日常监督,强化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项目,应当及时督促整改。在日常的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中,应将把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作为检查内容。
        三是加强专项治理。治理范围:在建住宅工程(特别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治理重点:渗漏、裂缝以及水暖、电气、节能保温等方面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常见问题。1、屋面、外墙、外窗及有防水要求的厨、厕等房间的渗漏;2、墙体、楼地面裂缝;3、楼板厚度、室内层高、墙地面平整度超过允许偏差;4、室内配电箱及配线安装不规范,插座相、零接线错误;5、保温层粘结不牢、脱落,保温层开裂、渗漏。各市、州要结合实际,在上述治理重点基础上补充、细化并确定本地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重点。
        四是加大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的任务要求,提高社会对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的关注度和认同感。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希望各地坚持以人为本,突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准确把握常见问题产生的根源,坚持市场与现场联动、技术与管理并重、质量行为与工程实体齐抓,严格质量责任落实,强化激励约束措施,构建质量常见问题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治理质量常见问题,全面提升住宅工程质量水平。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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