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开展城镇燃气、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四川省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安委〔2014〕12号)的有关要求,现就集中开展城镇燃气、建筑施工领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四川省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集中打击、整治当前在城镇燃气和建筑施工领域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隐患,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组织协调,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成立由厅长任组长,分管副厅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三、重点内容
(一)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
整治未经许可、擅自进行城镇建成区市政道路开挖和地下施工作业等违法行为,建立完善城镇地下管线施工许可制度,加强城镇燃气管道建设监督管理。在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整治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非法穿越、安全距离不足等非法违法行为,严格安全风险评估,合理科学规划布局,提高管道安全保障水平。
(二)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
打击建设单位规避招标,任意肢解工程发包,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干涉施工单位项目管理违法行为;打击建设单位不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或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的施工单位的违法行为;打击施工单位无相应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违法行为;打击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施工活动违法行为。
整治施工单位弄虚作假,超越资质范围承包工程、层层转包、违法分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等问题。
四、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4年9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9月中旬)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认真整改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9月下旬—11月底)
1、在企业自查自纠工作基础上,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对有关的责任单位和人员,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2、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通过采取交叉检查、暗察暗访、跟踪检查等方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检查、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三)巩固深化阶段(12月)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本地区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建立“打非治违”工作长效机制。我厅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重点地区进行督查。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要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加大查处力度,大力推进城镇燃气、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
(二)严格执法,确保实效。专项行动既要严厉打击、严肃纠正非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又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稳妥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做到“四个一律”。要以更严格的要求、更严厉的手段加强执法、协同配合,公开严惩一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信息的统计及报送工作,应明确专人负责。从9月下旬开始,每周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送至少1条专项行动工作信息及1-2个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每月1日前报送《城镇燃气、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2)和上月专项行动总结材料。报送内容主要包括:“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的主要措施及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等。于12月18日前将城镇燃气领域“打非治违”总结报告报送省厅城市建设处,将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总结报告报送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城市建设处联系人:黄建今 联系电话:028-85593621
传真:028-85593621 E-mail:312763850@qq.com
省质安总站联系人:朱 彬 联系电话:028-85051024;
传真:028-85077197; E-mail: 751327159@QQ.com
附件:附件下载.doc
1、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城镇燃气、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计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