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工程招标代理企业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工程招标代理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代理企业的监督管理,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代理企业市场行为,促进招标代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高质量推进新时代清廉蓉城建设的意见》(成委发〔2024〕5号)《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投标多维度系统治理2025年重点工作清单》(成办发〔2025〕42号)的精神,按照《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清廉蓉城建设廉洁中介建设行动工作方案(住建领域)>的通知》的安排,我局决定在本市开展2025年度工程招标代理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住建领域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企业,将近一年来被投诉的工程项目及其招标代理企业作为重点关注对象纳入检查范围。除了上述重点关注企业外,按照不低于依法必须招标监管标段数总数20%的比例,在2025年1-7月监管标段中抽取检查标段及其对应的招标代理机构。2025年度我市受检工程标段及招标代理信息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一)代理机构与人员基本信息
1. 企业基本信息(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等)与营业执照、合同签订信息比对;
2. 企业自有评标场所是否满足基本需要;
3. 企业是否具有满足规定数量的专职人员;
4. 企业专职人员中注册类人员信息、占比、劳动合同签订与社保缴纳情况。
(二)项目执业情况
1. 委托代理合同是否采用标准文本、合同内容是否完备;
2. 项目发包的合法合规性(前置条件是否齐全);
3. 招投标流程(招标文件编制、公告发布、开标、评标、公示、复核、异议回复等)合法合规性;
4. 招标文件编制质量(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平竞争的条款);
5. 项目资料备案和移交情况;
6.其他符合《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负面行为信用信息量化评价标准》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情形。
三、检查时间及程序
(一)自查阶段(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5日)
受检企业应秉承实事求是、诚实信用原则,根据检查内容对本企业及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成果文件质量等进行自查自纠,准备以下材料并于2025年9月10日前报送至市造价站1314室(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产大厦)。
1. 书面自查报告;
2. 《从业人员基础信息表》(详见附件2)以及劳动合同、社保缴纳等证明材料;
3.项目归档资料。
(二)检查阶段(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9日)
市造价站对受检企业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以及被抽取项目招投标全套归档资料,按《招标代理机构动态核查表》(详见附件3)要求组织行业专家进行检查。
(三)整改总结阶段(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6日)
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招标代理企业责令整改,对涉及《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记录管理办法》《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负面行为规定的,按上述文件要求进行信用扣分处理;对涉及招投标活动中相关违法行为的,移送综合执法部门,并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曝光台公示行政处罚结果。
四、检查结果应用
在检查中发现受检企业存在《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成住建规〔2024〕9号)文件中不良行为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移交综合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各受检企业应按照要求及时报送自查材料,签字、盖章等手续必须完整,并存档备查。
(二)各受检企业应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迎接检查的相关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检查场所配合检查。
(三)检查人员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相关规定。
联系人和电话:刘璐、王青梅;028-84530051,028-86641945
附件: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