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关于全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202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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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住建发〔2025〕42号
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双流营业管理部,成都各金融监管支局,各商业银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目前,我市已启动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建房〔2022〕16号)等相关规定,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规范有序运行,保障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有关项目建设,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经研究,在新的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施行前,全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继续参照《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实施细则》(成住建规〔2022〕7号)执行。
特此通知。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
2025年4月30日